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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險因素

風 險 因 素

 

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及 發 展 前 景 均 可 能 會 受 到 與 本 集 團 業 務 直 接 或 間 接 有 關 的 風 險 及 不 明 朗 因 素 所 影 響 。 下 列 風 險 因 素 可 能 會 導 致 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或 發 展 前 景 與 預 期 或 過 往 業 績 出 現 重 大 差 異 。 此 等 因 素 絕 非 詳 盡 或 全 面 , 且 除 下 列 風 險 外 , 亦 可 能 存 在 其 他 本 集 團 未 知 的 風 險 , 或 目 前 未 必 屬 於 重 大 但 日 後 可 能 變 成 重 大 的 風 險 。

環 球 經 濟

貿 易 保 護 主 義 持 續 、 主 要 貨 幣 匯 率 波 動 、 供 應 鏈 受 干 擾 、 部 分 國 家 持 續 面 對 高 利 率 及 通 脹 壓 力 、 財 政 及 貨 幣 政 策 緊 縮 、 商 品 價 格 及 能 源 成 本 高 企 、 生 活 成 本 危 機 、 地 緣 政 局 持 續 緊 張 , 以 及 氣 候 風 險 日 增 均 對 全 球 經 濟 及 金 融 市 場 造 成 波 動 , 並 帶 來 不 確 定 性 。 環 球 經 濟 增 長 持 續 放 緩 , 可 能 會 導 致 若 干 市 場 經 濟 收 縮 、 商 業 及 消 費 者 違 約 、 消 費 者 信 心 疲 弱 、 市 場 波 動 加 劇 , 以 及 資 產 值 下 跌 。

本 集 團 為 業 務 多 元 化 之 基 建 投 資 公 司 , 業 務 範 圍 遍 及 香 港 、 中 國 內 地 、 英 國 、 歐 洲 大 陸 、 澳 洲 、 新 西 蘭 、 加 拿 大 及 美 國 。 倘 不 利 經 濟 、 社 會 及 / 或 政 治 因 素 於 本 集 團 經 營 業 務 所 在 之 國 家 及 地 區 出 現 , 則 有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或 營 運 業 績 、 資 產 值 及 負 債 構 成 潛 在 影 響 。

經 濟 狀 況 及 利 率

本 集 團 投 資 或 營 運 所 在 不 同 地 區 之 經 濟 狀 況 、 人 口 增 長 速 度 、 證 券 投 資 市 場 價 格 、 貨 幣 環 境 及 利 率 周 期 , 均 對 本 集 團 所 經 營 的 行 業 構 成 影 響 。 不 能 保 證 本 集 團 日 後 面 對 上 述 因 素 時 , 其 財 務 狀 況 或 營 運 業 績 不 會 蒙 受 不 利 影 響 。

不 少 國 家 通 脹 及 利 率 仍 然 高 企 , 利 率 周 期 對 各 行 各 業 的 總 需 求 構 成 影 響 , 繼 而 影 響 本 集 團 業 務 。 儘 管 本 集 團 定 期 審 視 利 率 波 動 風 險 , 並 可 利 用 對 沖 工 具 管 理 相 關 風 險 , 惟 不 能 保 證 本 集 團 不 會 受 利 率 波 動 風 險 所 影 響 。

尤 其 是 本 集 團 若 干 受 規 管 業 務 受 其 各 自 規 管 制 度 所 約 束 , 根 據 有 關 制 度 , 於 計 算 受 規 管 資 本 成 本 時 會 考 慮 當 地 利 率 , 從 而 影 響 訂 定 准 許 回 報 。 不 能 保 證 該 等 業 務 可 全 面 緩 解 規 管 資 本 成 本 的 任 何 變 動 。 此 外 , 本 集 團 財 務 及 庫 務 收 入 尤 其 取 決 於 資 本 市 場 、 利 率 及 貨 幣 環 境 , 以 及 環 球 經 濟 及 市 場 狀 況 , 因 此 , 不 能 保 證 該 等 狀 況 變 動 不 會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及 發 展 前 景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。 金 融 市 場 波 動 亦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及 庫 務 收 入 構 成 負 面 影 響 。

集 中 市 場 據 點 及 業 務 種 類

本 集 團 業 務 運 作 可 被 視 為 主 要 集 中 於 若 干 市 場 據 點 , 或 某 類 或 數 類 業 務 。 倘 該 等 市 場 據 點 或 相 關 行 業 面 對 之 經 濟 、 社 會 或 政 治 環 境 出 現 任 何 轉 壞 情 況 , 以 及 發 生 任 何 社 會 動 盪 、 罷 工 、 暴 動 、 內 亂 、 公 民 抗 命 或 恐 怖 活 動 , 甚 至 爆 發 疫 症 , 本 集 團 業 務 可 因 上 述 不 利 情 況 影 響 而 遭 受 重 大 干 擾 , 從 而 影 響 本 集 團 收 入 、 盈 利 狀 況 及 財 務 狀 況 。

市 場 競 爭 激 烈

與 不 存 在 重 大 競 爭 的 本 集 團 受 規 管 業 務 不 同 , 本 集 團 的 部 分 非 受 規 管 業 務 如 旗 下 廢 物 管 理 、 機 場 外 圍 停 車 場 、 出 租 列 車 、 水 泥 及 屋 宇 服 務 基 建 業 務 , 均 面 對 各 個 營 運 市 場 之 競 爭 。 新 營 運 商 加 入 市 場 及 現 有 競 爭 對 手 的 價 格 競 爭 加 劇 , 均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或 發 展 前 景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。 本 集 團 面 對 的 競 爭 風 險 包 括 (a) 同 時 兼 營 機 場 內 圍 停 車 場 之 機 場 管 理 局 可 能 會 對 本 集 團 外 圍 停 車 場 業 務 所 提 供 之 接 駁 巴 士 實 施 出 入 限 制 ; (b) 連 接 市 中 心 至 機 場 之 鐵 路 投 入 服 務 可 能 減 少 機 場 外 圍 停 車 場 之 使 用 率 ; 及 (c) 其 他 競 爭 對 手 為 爭 取 更 高 市 場 佔 有 率 而 帶 來 激 烈 競 爭 與 價 格 壓 力 , 有 關 風 險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的 財 務 表 現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。

基 建 市 場

本 集 團 過 去 並 持 續 將 其 受 規 管 業 務 之 投 資 組 合 重 點 投 放 於 電 力 及 基 礎 設 施 領 域 上 。 基 礎 設 施 市 場 受 高 度 監 管 。 本 集 團 於 電 力 及 基 礎 設 施 領 域 的 部 分 投 資 ( 例 如 水 、 氣 體 及 電 力 ) 受 價 格 管 制 , 並 須 嚴 格 遵 守 有 關 監 管 機 構 不 時 訂 立 的 發 牌 條 件 、 守 則 及 指 引 。 違 反 此 等 發 牌 條 件 、 守 則 或 指 引 可 被 判 罰 款 , 或 於 極 端 情 況 下 有 關 機 構 可 能 會 修 訂 、 暫 時 吊 銷 及 正 式 註 銷 有 關 牌 照 。 本 集 團 受 規 管 業 務 大 多 已 於 近 期 陸 續 進 行 具 挑 戰 的 規 管 重 設 , 包 括 准 許 利 潤 較 低 及 於 若 干 情 況 下 股 東 分 派 受 到 限 制 。 利 率 及 通 脹 、 能 源 成 本 高 企 、 能 源 暴 利 稅 、 若 干 市 場 就 能 源 零 售 價 格 設 定 上 限 , 加 上 監 管 機 構 取 態 強 硬 , 可 能 會 影 響 本 集 團 基 建 業 務 的 回 報 。 任 何 與 社 區 期 望 有 重 大 落 差 的 營 運 手 法 可 引 起 監 管 機 構 或 當 地 或 國 家 政 府 關 注 , 最 終 或 會 令 規 管 重 設 及 相 關 監 管 更 趨 嚴 厲 , 以 及 產 生 影 響 聲 譽 的 負 面 宣 傳 。

本 集 團 公 用 事 業 投 資 項 目 所 使 用 之 分 配 及 輸 送 網 絡 亦 可 能 承 受 供 應 中 斷 風 險 。 倘 發 生 極 端 天 氣 及 氣 候 事 故 、 地 震 、 風 暴 、 水 災 、 火 災 、 嚴 重 破 壞 、 恐 怖 襲 擊 、 爆 發 疫 症 或 任 何 其 他 不 可 預 料 之 情 況 而 導 致 服 務 中 斷 , 其 所 引 致 的 現 金 損 失 及 修 復 網 絡 支 出 可 能 十 分 龐 大 , 亦 可 能 損 害 客 戶 對 本 集 團 的 印 象 並 可 能 會 招 致 索 償 及 訴 訟 。 此 外 , 若 干 事 故 ( 例 如 恐 怖 襲 擊 ) 所 造 成 的 損 失 可 能 無 法 追 討 。 俄 烏 衝 突 及 中 東 局 勢 不 穩 將 繼 續 危 及 能 源 供 應 , 並 引 發 能 源 價 格 大 幅 波 動 。 供 應 中 斷 日 趨 頻 繁 及 中 斷 時 間 日 久 可 能 會 令 分 配 及 輸 送 網 絡 的 經 營 相 關 成 本 大 幅 增 加 。 本 集 團 風 電 場 的 容 量 系 數 ( 荷 載 系 數 ) 亦 可 能 受 風 力 狀 況 所 影 響 , 因 而 或 會 引 致 收 益 波 動 。 若 干 非 受 規 管 業 務 的 投 資 亦 可 能 受 到 監 管 改 革 影 響 , 所 有 此 等 不 明 朗 因 素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或 發 展 前 景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。

原 油 市 場

本 集 團 投 資 於 Husky Midstream Limited Partnership( 「 HMLP 」 ) 之 業 務 於 加 拿 大 設 有 輸 油 管 道 、 儲 存 設 施 以 及 其 他 配 套 資 產 。 其 營 運 業 績 與 財 務 狀 況 可 能 受 Cenovus Energy Inc. (「 Cenovus 」 ) 生 產 之 精 煉 石 油 產 品 及 原 油 價 格 所 牽 引 。 原 油 價 格 波 動 可 能 對 Cenovus 所 生 產 之 石 油 價 值 及 存 量 構 成 影 響 。 除 Cenovus 外 , HMLP 亦 有 其 他 客 戶 , 而 該 等 客 戶 對 HMLP 之 服 務 需 求 亦 可 能 受 其 各 自 生 產 之 精 煉 石 油 產 品 及 原 油 價 格 所 影 響 。 精 煉 石 油 產 品 及 原 油 價 格 受 當 地 及 全 球 供 求 情 況 以 及 運 輸 安 排 及 成 本 所 帶 動 。 供 求 情 況 可 能 受 多 項 因 素 影 響 ,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石 油 輸 出 國 組 織 (OPEC) 採 取 之 行 動 、 非 OPEC 原 油 供 應 、 產 油 國 家 之 社 會 及 政 治 狀 況 、 天 災 、 一 般 及 特 殊 經 濟 情 況 、 科 技 發 展 、 當 前 天 氣 模 式 以 及 替 代 能 源 的 出 現 。 此 外 , HMLP 亦 容 易 受 到 於 河 流 或 自 然 保 護 區 無 法 預 期 的 管 道 原 油 泄 漏 影 響 。 如 發 生 或 再 次 發 生 以 上 情 況 ,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之 財 務 狀 況 及 營 運 業 績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。

資 本 開 支 投 資

受 規 管 業 務 的 資 本 開 支 投 資 計 劃 乃 根 據 資 產 狀 況 、 監 管 合 規 性 和 政 府 倡 議 ( 如 淨 零 排 放 和 氫 氣 計 劃 ) 作 出 建 議 及 策 劃 。 進 取 的 目 標 或 要 求 業 務 於 短 時 間 內 投 入 大 量 資 金 , 將 引 致 若 干 憂 慮 , 如 客 戶 對 收 費 增 加 的 承 擔 能 力 ; 建 設 受 勞 動 力 和 資 源 限 制 。 過 剩 需 求 將 進 一 步 推 高 資 本 投 資 項 目 成 本 , 可 能 導 致 融 資 成 本 與 監 管 機 構 允 許 的 加 權 平 均 資 本 成 本 回 報 失 衡 。

本 集 團 維 持 現 有 業 務 資 產 亦 涉 及 龐 大 資 本 開 支 。 儘 管 相 關 資 產 公 司 有 其 各 自 之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, 惟 仍 存 在 不 可 預 知 風 險 , 以 致 更 新 資 產 所 需 資 本 開 支 可 能 會 超 出 預 算 , 因 而 影 響 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或 發 展 前 景 。

貨 幣 波 動

本 集 團 為 環 球 基 建 集 團 及 於 該 等 國 家 及 地 區 營 運 面 對 潛 在 貨 幣 波 動 風 險 , 特 別 是 美 元 、 港 元 、 澳 元 、 新 西 蘭 元 、 英 鎊 、 加 拿 大 元 及 歐 元 。 本 集 團 以 港 元 作 為 報 告 業 績 的 貨 幣 單 位 , 但 旗 下 各 附 屬 公 司 、 聯 營 公 司 及 合 資 企 業 則 可 能 以 其 他 貨 幣 作 為 收 支 貨 幣 。 於 此 等 附 屬 公 司 、 聯 營 公 司 及 合 資 企 業 賬 目 折 算 時 , 以 及 盈 利 匯 出 、 股 權 投 資 與 貸 款 時 有 任 何 貨 幣 波 動 均 可 能 影 響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狀 況 或 營 運 業 績 、 資 產 值 及 負 債 。

為 減 低 於 其 他 國 家 投 資 的 貨 幣 風 險 , 本 集 團 一 般 以 (i) 貨 幣 掉 期 及 (ii) 將 按 當 地 貨 幣 計 值 之 借 貸 維 持 於 適 當 水 平 , 以 對 沖 該 等 投 資 。 本 集 團 並 無 訂 立 任 何 投 機 性 的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。

儘 管 本 集 團 已 監 控 其 面 對 的 貨 幣 風 險 , 惟 經 營 業 務 所 使 用 的 貨 幣 兌 港 元 匯 價 倘 現 貶 值 或 波 動 , 仍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或 發 展 前 景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。

網 絡 安 全

隨 著 互 聯 網 、 網 絡 、 資 訊 和 運 營 技 術 快 速 普 及 , 人 工 智 能 技 術 迅 速 發 展 , 網 絡 欺 詐 、 環 球 網 絡 攻 擊 及 違 反 網 絡 安 全 事 故 日 趨 頻 繁 及 嚴 重 。 由 於 本 集 團 的 業 務 集 中 於 電 力 及 基 礎 設 施 領 域 , 因 其 結 構 之 重 要 性 , 可 能 特 別 容 易 受 網 絡 攻 擊 及 遇 上 網 絡 安 全 事 故 。 本 集 團 主 要 實 用 資 產 、 數 據 及 信 息 資 產 不 能 免 受 攻 擊 、 破 壞 或 未 經 授 權 進 入 的 威 脅 。 網 絡 安 全 風 險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營 運 、 業 務 表 現 , 以 及 商 譽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。 本 集 團 持 續 致 力 加 強 旗 下 業 務 之 網 絡 安 全 防 護 。

不 能 保 證 本 集 團 不 會 遭 受 網 絡 欺 詐 、 網 絡 攻 擊 或 發 生 違 反 網 絡 安 全 事 故 , 或 其 資 產 或 運 作 不 會 因 而 蒙 受 任 何 重 大 損 害 。 本 集 團 系 統 所 遭 受 的 網 絡 欺 詐 、 網 絡 攻 擊 或 違 反 網 絡 安 全 事 故 可 能 會 對 本 集 團 之 商 譽 、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或 發 展 前 景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。 隨 著 與 網 絡 安 全 有 關 的 威 脅 與 日 俱 增 , 本 集 團 及 其 業 務 亦 可 能 有 必 要 就 提 升 網 絡 安 全 作 出 更 多 投 資 ,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及 財 務 狀 況 造 成 影 響 。

勞 工

本 集 團 經 營 業 務 所 在 地 的 勞 動 市 場 正 經 歷 重 大 短 期 及 長 期 結 構 性 變 化 。 失 業 率 處 於 低 位 , 而 人 們 亦 尋 求 改 善 工 作 與 生 活 間 之 平 衡 。 勞 動 力 供 應 及 成 本 存 在 高 度 不 確 定 性 , 有 關 情 況 不 能 保 證 可 在 短 期 內 得 到 改 善 。 集 團 要 員 流 失 可 能 導 致 其 業 務 運 作 中 斷 。

供 應 鏈 受 干 擾

地 緣 政 治 局 勢 緊 張 已 對 原 材 料 供 應 、 運 輸 及 港 口 營 運 造 成 干 擾 。 除 成 本 不 斷 上 升 、 交 貨 時 間 難 以 預 測 及 質 量 問 題 外 , 船 期 亦 普 遍 不 足 。 能 源 及 石 油 價 格 上 升 亦 增 加 受 阻 的 複 雜 性 。 全 球 供 應 鏈 受 干 擾 情 況 已 蔓 延 至 本 地 , 在 本 集 團 經 營 業 務 所 在 的 部 分 地 區 尤 其 嚴 重 , 具 體 當 地 問 題 包 括 勞 工 短 缺 。 有 關 情 況 不 能 保 證 可 在 短 期 內 得 到 改 善 。

策 略 夥 伴

本 集 團 大 部 分 業 務 透 過 其 分 攤 控 制 權 的 非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、 聯 營 公 司 、 內 部 合 資 企 業 經 營 , 以 及 ( 在 較 少 情 況 下 涉 及 ) 外 部 合 資 企 業 經 營 , 並 與 其 他 策 略 或 業 務 夥 伴 組 成 策 略 聯 盟 。 不 能 保 證 任 何 外 部 策 略 或 業 務 夥 伴 日 後 將 願 意 繼 續 保 持 與 本 集 團 的 關 係 , 或 本 集 團 將 能 繼 續 執 行 對 其 非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、 聯 營 公 司 與 合 資 企 業 及 其 營 運 市 場 的 既 定 策 略 。 此 外 , 本 集 團 合 資 企 業 夥 伴 可 能 (a) 擁 有 與 本 集 團 不 一 致 的 經 濟 或 業 務 利 益 或 目 標 ; (b) 作 出 不 符 合 本 集 團 政 策 或 目 標 的 行 動 ; (c) 出 現 股 權 控 制 變 動 ; (d) 面 對 財 務 及 其 他 困 難 ; 或 (e) 不 能 或 不 願 意 履 行 其 合 資 責 任 , 此 等 情 況 均 可 能 影 響 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或 發 展 前 景 。

業 務 夥 伴 、 供 應 商 、 客 戶 或 一 般 業 務 可 能 遭 受 經 濟 制 裁 的 影 響

政 府 及 跨 國 組 織 (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美 國 國 務 院 及 美 國 財 政 部 海 外 資 產 控 制 辦 公 室 、 英 國 財 政 部 、 英 國 金 融 制 裁 執 行 辦 公 室 或 其 他 英 國 政 府 部 門 、 歐 洲 聯 盟 ( 「 歐 盟 」 ) 或 其 成 員 國 , 以 及 聯 合 國 ) 不 時 制 訂 若 干 法 例 及 規 例 , 對 受 到 經 濟 制 裁 之 若 干 國 家 、 政 府 、 實 體 及 個 人 之 活 動 、 資 金 轉 移 或 交 易 施 加 限 制 。 不 能 保 證 有 關 制 裁 或 其 他 限 制 不 會 影 響 本 集 團 進 行 業 務 之 司 法 管 轄 區 、 本 集 團 任 何 業 務 夥 伴 、 供 應 商 、 客 戶 或 其 他 人 士 。 倘 若 任 何 本 集 團 經 營 業 務 之 司 法 管 轄 區 遭 受 制 裁 或 限 制 , 本 集 團 可 能 需 於 該 等 司 法 管 轄 區 終 止 業 務 並 因 此 蒙 受 損 失 。 如 本 集 團 任 何 業 務 夥 伴 或 供 應 商 受 制 裁 或 限 制 影 響 , 彼 等 提 供 之 貨 品 、 服 務 或 支 援 或 會 中 斷 或 終 止 , 繼 而 影 響 本 集 團 持 續 經 營 相 關 業 務 之 能 力 。 倘 若 本 集 團 任 何 業 務 夥 伴 受 制 裁 或 限 制 影 響 , 與 該 等 業 務 夥 伴 之 策 略 聯 盟 終 止 或 中 斷 亦 可 能 影 響 本 集 團 繼 續 經 營 相 關 業 務 之 能 力 , 及 / 或 可 能 引 致 業 務 暫 停 。 不 能 保 證 本 集 團 將 可 及 時 或 按 具 競 爭 性 條 款 , 就 經 營 其 業 務 取 得 所 需 之 替 代 貨 品 、 服 務 、 支 援 或 聯 盟 , 亦 不 能 保 證 將 可 因 供 應 、 服 務 、 支 援 或 聯 盟 終 止 或 中 斷 而 獲 得 業 務 夥 伴 或 供 應 商 任 何 或 足 夠 補 償 。 倘 若 本 集 團 任 何 客 戶 受 制 裁 或 限 制 影 響 , 本 集 團 將 可 能 被 迫 終 止 向 該 等 客 戶 提 供 服 務 或 商 品 而 因 此 蒙 受 損 失 。 如 本 集 團 任 何 資 產 由 該 等 客 戶 持 有 , 則 不 能 保 證 該 等 資 產 可 被 本 集 團 收 回 , 尤 其 當 該 等 資 產 位 於 遭 受 制 裁 或 限 制 的 國 家 或 地 區 , 亦 不 能 保 證 本 集 團 因 未 能 收 回 該 等 資 產 而 可 從 該 等 客 戶 或 保 險 公 司 獲 取 任 何 補 償 。 任 何 此 等 因 素 可 能 會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及 營 運 業 績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。

合 併 及 收 購

本 集 團 過 往 曾 進 行 重 大 合 併 及 收 購 事 項 , 並 作 為 其 策 略 增 長 計 劃 的 一 部 分 , 倘 市 場 出 現 合 適 收 購 機 會 , 本 集 團 預 計 未 來 會 持 續 進 行 合 併 及 收 購 事 項 。 本 集 團 於 尋 求 新 商 機 時 面 對 更 激 烈 競 爭 , 由 於 市 場 資 金 流 動 性 充 裕 及 回 報 要 求 較 低 , 以 及 願 意 承 擔 市 場 風 險 , 競 標 者 對 資 產 估 值 更 為 進 取 。 儘 管 進 行 合 併 及 收 購 事 項 前 已 作 盡 職 審 查 及 詳 細 分 析 , 但 不 能 保 證 可 充 分 顯 露 目 標 公 司 可 能 隱 藏 之 問 題 、 潛 在 負 債 及 尚 待 解 決 的 糾 紛 。 此 外 , 本 集 團 及 有 關 專 家 對 目 標 公 司 進 行 之 評 估 及 分 析 乃 以 多 項 假 設 為 基 礎 , 不 能 保 證 該 等 假 設 均 屬 正 確 或 適 當 , 或 為 公 認 之 準 則 。 用 於 分 析 的 理 據 及 狀 況 將 隨 時 間 改 變 , 新 理 據 及 狀 況 可 能 影 響 原 有 假 設 , 而 根 據 該 等 原 有 假 設 進 行 之 評 估 及 分 析 亦 可 能 失 效 。

部 分 合 併 及 收 購 事 項 須 受 制 於 海 外 國 家 之 監 管 批 准 , 不 能 保 證 可 成 功 取 得 該 等 批 准 , 儘 管 已 獲 批 出 有 關 批 准 , 該 等 批 准 或 可 能 附 帶 繁 瑣 之 條 件 。 審 批 外 國 投 資 之 程 序 或 需 時 更 長 及 日 趨 繁 複 , 尤 以 電 網 及 燃 氣 網 絡 等 「 敏 感 」 基 建 資 產 為 然 。 地 緣 政 局 日 益 緊 張 , 致 該 等 趨 勢 加 速 發 展 , 此 乃 由 於 部 分 政 府 均 對 海 外 投 資 實 施 額 外 監 管 , 以 免 當 地 企 業 被 海 外 收 購 , 以 及 保 障 策 略 資 產 不 受 海 外 控 制 。 本 集 團 不 一 定 能 將 目 標 業 務 與 本 集 團 業 務 成 功 整 合 , 亦 未 必 可 藉 收 購 事 項 取 得 任 何 協 同 效 益 , 以 致 成 本 、 時 間 及 資 源 因 而 增 加 。 於 海 外 進 行 合 併 及 收 購 事 項 , 本 集 團 亦 可 能 承 受 地 方 、 國 家 及 國 際 上 各 種 政 治 、 社 會 、 法 律 及 監 管 規 定 不 時 轉 變 的 影 響 。 本 集 團 處 理 涉 及 當 地 僱 員 、 客 戶 、 政 府 機 構 及 壓 力 團 體 的 事 宜 上 , 亦 可 能 需 面 對 各 種 文 化 差 異 。

地 方 、 國 家 及 國 際 法 規 的 影 響

本 集 團 經 營 所 在 不 同 國 家 及 地 區 存 在 的 當 地 業 務 風 險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或 發 展 前 景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。 本 集 團 投 資 於 全 球 多 個 國 家 及 地 區 , 目 前 及 日 後 可 能 日 益 承 受 地 方 、 國 家 或 國 際 上 各 種 政 治 、 社 會 、 法 律 、 稅 務 、 監 管 與 環 境 規 定 不 時 轉 變 的 影 響 。 此 外 , 政 府 制 訂 新 指 引 、 指 令 、 政 策 或 措 施 , 不 論 財 政 、 稅 務 、 監 管 、 環 境 或 其 他 影 響 競 爭 力 的 變 動 , 均 可 能 導 致 額 外 或 預 計 以 外 的 營 運 開 支 及 資 本 開 支 增 加 、 市 場 容 量 增 加 、 政 府 補 貼 減 少 , 或 會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的 整 體 投 資 回 報 帶 來 風 險 , 並 可 能 阻 延 或 妨 礙 其 商 業 營 運 而 導 致 收 入 與 溢 利 蒙 受 損 失 。 此 等 情 況 均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或 發 展 前 景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。

政 治 、 監 管 機 構 及 媒 體 對 本 集 團 經 營 業 務 所 在 國 家 之 私 有 化 公 司 越 趨 關 注 。 其 中 若 干 國 家 之 監 管 機 構 已 警 告 規 管 重 設 將 越 加 嚴 厲 , 部 分 主 要 政 黨 正 推 動 政 策 將 能 源 、 水 和 鐵 路 重 新 公 營 化 。 若 制 訂 該 等 法 規 及 政 策 ,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造 成 嚴 重 及 重 大 後 果 。 集 團 系 內 公 司 回 應 該 等 風 險 之 舉 措 , 乃 側 重 執 行 其 核 心 策 略 , 盡 可 能 以 最 低 成 本 產 生 可 達 致 並 超 越 監 管 要 求 的 成 果 ( 例 如 安 全 性 、 可 靠 性 及 客 戶 服 務 ) ; 向 客 戶 傳 達 其 提 供 服 務 的 正 面 裨 益 ; 並 與 監 管 機 構 和 政 客 合 作 展 示 私 有 產 權 之 優 點 。

遵 守 保 障 個 人 資 料 法 例

於 日 常 業 務 過 程 中 , 本 集 團 各 業 務 於 收 集 、 儲 存 及 使 用 資 料 均 受 到 經 營 所 在 國 家 之 保 障 個 人 資 料 法 例 所 保 障 。 由 於 持 續 加 強 規 管 私 隱 問 題 , 以 及 全 球 對 處 理 個 人 資 料 之 法 例 及 規 例 進 一 步 實 施 , 且 更 形 複 雜 化 , 預 期 與 本 集 團 業 務 收 集 及 使 用 個 人 資 料 有 關 之 潛 在 風 險 將 會 加 劇 。

倘 本 集 團 任 何 相 關 業 務 未 能 根 據 適 用 之 保 障 資 料 法 例 履 行 其 責 任 , 則 可 能 須 面 臨 規 管 行 動 或 蒙 受 民 事 索 償 。 因 該 等 訴 訟 而 引 致 之 規 管 或 法 律 訴 訟 費 用 , 以 及 任 何 金 錢 或 聲 譽 損 害 , 可 能 會 對 本 集 團 之 財 務 狀 況 及 營 運 業 績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。

健 康 與 安 全 法 律 或 法 規

本 集 團 業 務 及 其 營 運 於 多 個 方 面 均 存 在 固 有 危 險 , 例 如 發 電 及 配 電 業 務 , 以 及 燃 氣 輸 配 業 務 的 營 運 與 保 養 均 有 可 能 導 致 營 運 風 險 。 此 外 , 本 集 團 業 務 的 若 干 營 運 範 疇 目 前 未 被 視 為 或 被 證 實 具 不 利 影 響 , 但 日 後 可 能 會 發 現 存 在 危 險 , 例 如 營 運 會 受 電 及 磁 場 影 響 。

本 集 團 業 務 受 到 規 管 健 康 與 安 全 事 宜 之 法 例 及 規 例 約 束 , 以 保 障 可 能 受 該 等 活 動 潛 在 傷 害 的 公 眾 、 員 工 和 承 包 商 , 同 時 亦 須 遵 守 與 污 染 、 環 保 、 使 用 和 處 置 有 害 物 質 及 廢 料 有 關 之 法 例 及 規 例 , 該 等 法 例 或 規 例 於 日 後 或 會 更 改 。 違 反 該 等 責 任 或 甚 至 發 生 未 足 以 構 成 違 規 的 事 件 , 均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的 營 運 業 績 及 聲 譽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。

本 集 團 及 其 業 務 亦 越 加 受 到 氣 候 變 化 相 關 法 規 所 約 束 。 儘 管 本 集 團 為 遵 守 該 等 法 律 及 規 例 投 入 龐 大 開 支 , 惟 日 後 環 境 責 任 的 成 本 基 本 上 難 以 估 計 。 倘 施 加 額 外 且 更 繁 重 的 規 定 , 或 本 集 團 或 其 業 務 較 難 收 回 額 外 成 本 , 可 能 會 對 本 集 團 之 業 務 、 營 運 業 績 及 財 務 狀 況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。

保 護 環 境 法 規

本 集 團 須 遵 守 英 國 、 澳 洲 、 新 西 蘭 、 歐 洲 大 陸 、 加 拿 大 、 香 港 、 中 國 大 陸 及 其 他 地 區 有 關 環 保 及 土 地 使 用 的 多 項 法 例 及 規 例 。 該 等 法 例 及 規 例 可 能 會 隨 著 時 間 而 更 改 。

本 集 團 相 信 , 本 集 團 及 其 業 務 已 取 得 目 前 營 運 該 設 施 所 需 的 所 有 重 要 保 護 環 境 批 准 。 然 而 , 現 時 及 日 後 根 據 保 護 環 境 法 規 及 要 求 而 取 得 批 准 的 規 定 , 可 能 會 對 本 集 團 及 其 業 務 造 成 巨 大 額 外 成 本 。 此 外 , 無 法 保 證 取 得 此 類 批 准 的 規 定 將 來 不 會 更 趨 嚴 格 , 並 且 此 類 批 准 在 到 期 時 可 能 需 要 重 續 。 此 外 , 亦 存 在 某 些 環 保 機 構 可 能 會 尋 求 修 改 具 追 溯 性 影 響 的 批 准 條 件 的 風 險 , 尤 其 某 些 做 法 已 原 則 上 實 施 及 經 協 商 但 未 有 記 錄 在 案 。

此 外 , 本 集 團 業 務 可 能 會 因 其 營 運 所 在 國 家 不 斷 更 新 環 境 規 例 和 減 碳 進 程 而 受 到 重 大 影 響 。

不 遵 守 保 護 環 境 法 例 及 規 例 可 能 導 致 須 承 擔 民 事 或 刑 事 責 任 、 留 置 權 或 罰 款 以 及 為 使 設 施 符 合 法 例 及 規 例 而 產 生 額 外 支 出 , 可 能 會 對 本 集 團 之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或 發 展 前 景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。

新 會 計 準 則 的 影 響

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委 員 會 不 時 頒 佈 多 項 新 訂 及 經 修 訂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( 「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」 ) 。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委 員 會 日 後 可 能 再 頒 佈 新 訂 及 經 修 訂 之 準 則 與 詮 釋 。 此 外 ,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的 應 用 詮 釋 將 持 續 修 訂 , 而 本 集 團 可 能 需 要 採 納 新 會 計 政 策 。 採 納 新 會 計 政 策 或 新 訂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或 會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或 營 運 業 績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。

關 連 交 易

長 江 和 記 實 業 有 限 公 司 ( 「 長 和 」 ) 亦 於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。 本 集 團 相 信 其 與 長 和 之 關 係 對 其 業 務 有 重 大 優 勢 , 惟 亦 構 成 按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( 「 上 市 規 則 」 ) 所 界 定 之 各 項 關 連 交 易 。 因 此 , 本 集 團 與 長 和 、 其 附 屬 公 司 或 聯 繫 人 所 進 行 之 任 何 交 易 均 構 成 關 連 交 易 , 除 非 獲 得 豁 免 , 否 則 須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的 適 用 規 定 , 包 括 刊 發 公 告 、 於 股 東 大 會 上 獲 得 獨 立 股 東 批 准 , 以 及 於 年 報 及 財 務 報 表 內 作 出 披 露 。 獨 立 股 東 批 准 之 要 求 可 能 會 引 致 不 可 預 知 情 況 , 以 致 妨 礙 本 集 團 業 務 活 動 及 增 加 其 風 險 。 獨 立 股 東 亦 可 能 作 出 與 本 集 團 利 益 相 抵 觸 之 行 動 。

氣 候 變 化 帶 來 的 風 險

本 集 團 部 分 資 產 與 業 務 , 以 及 集 團 眾 多 客 戶 及 供 應 商 之 所 在 地 , 均 處 於 氣 候 變 化 帶 來 中 、 長 期 影 響 之 地 區 。 氣 候 變 化 可 能 導 致 極 端 天 氣 情 況 更 為 頻 繁 及 更 趨 劇 烈 , 在 若 干 情 況 下 甚 至 演 變 成 天 災 。 有 關 情 況 亦 可 能 會 干 擾 供 應 鏈 、 中 斷 業 務 運 作 並 造 成 財 務 及 實 際 損 害 。 氣 候 模 式 轉 變 , 如 颱 風 、 旱 災 或 降 雨 量 可 能 導 致 用 作 食 物 之 農 作 物 及 其 他 天 然 資 源 短 缺 。 部 分 地 區 之 極 端 溫 度 亦 可 能 增 加 在 該 等 地 區 工 作 員 工 之 風 險 。 若 干 地 區 之 微 氣 候 變 化 可 能 造 成 若 干 業 務 消 失 。 若 干 政 府 亦 開 始 推 出 限 制 排 放 物 法 例 或 規 定 及 其 他 環 保 措 施 。 若 干 監 管 機 構 已 頒 佈 新 披 露 規 定 , 相 關 規 定 涉 及 與 氣 候 相 關 之 金 融 風 險 披 露 , 有 關 機 構 並 計 劃 要 求 作 出 強 制 披 露 。 氣 候 變 化 帶 來 的 法 規 、 新 披 露 規 定 、 業 務 中 斷 及 損 害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, 並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及 營 運 業 績 構 成 不 利 影 響 。

本 集 團 不 能 保 證 氣 候 變 化 及 其 影 響 , 包 括 海 平 面 上 升 、 長 時 間 旱 災 、 熱 浪 、 嚴 重 風 暴 或 水 災 以 及 其 他 極 端 氣 候 模 式 , 將 不 會 出 現 及 導 致 本 集 團 資 產 及 業 務 受 到 重 大 干 擾 或 損 害 , 繼 而 可 能 對 本 集 團 之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及 發 展 前 景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。

轉 型 風 險

企 業 營 運 就 支 持 轉 型 至 低 碳 經 濟 正 面 對 不 斷 上 升 的 壓 力 。 低 碳 經 濟 乃 透 過 使 用 低 碳 資 源 以 減 少 碳 排 放 , 同 時 通 過 減 少 浪 費 和 高 排 放 消 耗 以 提 高 資 源 效 用 。 與 轉 型 相 關 的 監 管 、 法 律 、 市 場 、 技 術 及 聲 譽 風 險 , 對 基 建 業 務 構 成 不 可 預 計 壓 力 , 可 能 會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, 並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及 營 運 業 績 構 成 不 利 影 響 。 舉 例 而 言 , 限 制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或 提 升 效 能 的 新 增 法 律 及 / 或 監 管 措 施 可 能 導 致 潛 在 訴 訟 、 營 運 限 制 及 重 大 合 規 成 本 。

天 然 災 害

本 集 團 部 分 資 產 與 項 目 , 以 及 本 集 團 不 少 客 戶 與 供 應 商 之 所 在 地 , 均 處 於 有 地 震 、 水 災 、 風 暴 、 旱 災 、 叢 林 大 火 、 霜 凍 與 類 似 災 害 破 壞 風 險 之 地 區 , 倘 若 發 生 任 何 上 述 災 害 , 本 集 團 業 務 可 能 遭 受 干 擾 , 並 會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或 發 展 前 景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。

本 集 團 不 能 保 證 日 後 不 會 發 生 地 震 、 水 災 、 風 暴 、 旱 災 、 叢 林 大 火 、 極 端 天 氣 或 其 他 天 然 災 害 而 導 致 本 集 團 之 基 建 項 目 、 或 資 產 或 設 施 或 鄰 近 一 般 輔 助 基 建 設 施 遭 受 嚴 重 破 壞 , 因 而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或 發 展 前 景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。

聲 譽 風 險

本 集 團 的 投 資 組 合 主 要 由 受 規 管 業 務 組 成 , 維 繫 對 本 集 團 的 信 任 對 於 其 是 否 可 與 相 關 監 管 機 構 以 及 投 資 者 和 員 工 保 持 緊 密 關 係 至 為 重 要 。 因 此 , 本 集 團 聲 譽 受 損 可 能 對 其 業 務 及 前 景 造 成 重 大 損 害 。 本 集 團 亦 與 其 聯 屬 公 司 建 立 策 略 聯 盟 , 與 本 集 團 有 業 務 往 來 的 聯 屬 公 司 、 供 應 商 或 其 他 第 三 方 倘 未 能 遵 守 法 例 或 規 例 亦 可 能 會 損 害 本 集 團 聲 譽 。

此 外 , 本 集 團 任 何 投 資 組 合 業 務 未 能 或 被 視 為 未 能 提 供 適 當 的 服 務 及 品 質 標 準 , 或 未 能 適 當 處 理 或 使 用 機 密 資 料 , 均 會 導 致 用 戶 或 監 管 機 構 不 滿 、 訴 訟 和 更 嚴 格 的 監 管 審 查 , 所 有 情 況 均 可 能 導 致 營 業 額 損 失 、 營 運 成 本 上 升 以 及 集 團 及 其 業 務 聲 譽 受 損 。 社 交 媒 體 上 發 佈 有 關 本 集 團 或 其 業 務 的 不 利 公 佈 或 負 面 消 息 , 不 論 是 否 屬 實 , 均 可 能 導 致 聲 譽 受 損 , 並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及 前 景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。 倘 發 生 任 何 該 等 或 其 他 可 能 令 本 集 團 聲 譽 受 損 的 事 件 或 因 素 , 則 無 法 保 證 為 處 理 導 致 聲 譽 受 損 的 問 題 而 可 能 產 生 的 額 外 成 本 及 費 用 不 會 對 其 業 務 及 營 運 業 績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。

公 共 衛 生 緊 急 情 況

儘 管 新 冠 疫 症 不 再 構 成 國 際 關 注 的 突 發 公 共 衛 生 事 件 , 然 而 疫 情 仍 有 可 能 對 全 球 不 同 經 濟 體 ( 包 括 本 集 團 業 務 經 營 所 在 地 ) 造 成 後 續 影 響 。 不 能 保 證 會 否 因 再 度 爆 發 全 球 嚴 重 傳 染 性 疾 病 , 及 倘 發 生 類 似 情 況 , 本 集 團 業 務 及 營 運 業 績 或 會 承 受 不 利 影 響 。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或 發 展 前 景 之 潛 在 影 響 將 取 決 於 多 項 因 素 , 包 括 疫 情 持 續 時 間 、 嚴 重 程 度 及 範 圍 、 對 全 球 經 濟 活 動 之 影 響 、 進 一 步 發 展 及 出 現 變 種 , 以 及 多 國 政 府 所 採 取 之 措 施 。

英 國 脫 離 歐 洲 聯 盟 ( 「 脫 歐 」 ) 之 潛 在 風 險

英 國 已 於 二 零 二 零 年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脫 離 歐 盟 。 英 國 與 歐 盟 於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日 簽 訂 之 貿 易 合 作 協 定 自 二 零 二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臨 時 適 用 , 並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五 月 一 日 生 效 , 相 關 協 定 列 出 多 方 面 優 惠 安 排 , 如 貿 易 、 安 全 、 雙 方 持 續 合 作 及 管 治 之 範 疇 。 脫 歐 對 英 國 及 歐 盟 的 新 經 濟 及 社 會 夥 伴 關 係 持 續 帶 來 重 大 不 確 定 性 , 並 對 英 國 的 貿 易 強 度 、 勞 動 力 供 應 、 供 應 鏈 、 匯 率 , 以 及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水 平 造 成 影 響 。

社 會 事 件 、 恐 襲 威 脅 及 地 緣 政 局 緊 張

本 集 團 為 多 元 化 基 建 投 資 企 業 , 業 務 範 圍 現 遍 及 香 港 、 中 國 內 地 、 英 國 、 歐 洲 大 陸 、 澳 洲 、 新 西 蘭 、 加 拿 大 及 美 國 。 近 年 , 世 界 各 地 出 現 連 串 社 會 事 件 、 恐 怖 活 動 及 地 緣 政 局 緊 張 , 導 致 經 濟 損 失 、 重 大 人 命 傷 亡 、 供 應 鏈 持 續 中 斷 及 商 品 市 場 波 動 。 本 集 團 不 能 保 證 營 運 所 在 國 家 將 不 會 出 現 任 何 社 會 事 件 或 可 免 受 恐 襲 或 地 緣 政 局 緊 張 威 脅 ; 倘 若 發 生 有 關 事 件 , 或 會 對 本 集 團 業 務 、 財 務 狀 況 、 營 運 業 績 或 發 展 前 景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。

股 息

長 江 基 建 自 一 九 九 六 年 起 在 香 港 聯 交 所 上 市 之 二 十 七 年 來 股 息 連 年 增 長 。 然 而 , 本 公 司 在 日 後 或 未 能 延 續 其 派 息 往 績 。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資 產 包 括 其 營 運 投 資 業 務 組 合 的 擁 有 權 股 份 。 本 公 司 派 息 和 履 行 責 任 的 能 力 取 決 於 ( 其 中 包 括 ) 其 投 資 組 合 業 務 之 派 息 能 力 , 以 及 償 還 本 公 司 提 供 的 公 司 間 貸 款 或 延 續 公 司 間 貸 款 的 能 力 等 因 素 。 本 集 團 的 投 資 組 合 業 務 須 遵 守 可 能 限 制 其 向 本 公 司 派 發 股 息 、 提 供 貸 款 或 墊 款 金 額 的 規 例 。

此 外 , 本 公 司 派 發 股 息 的 能 力 可 能 會 受 到 商 業 考 慮 限 制 , 例 如 股 息 對 本 公 司 信 用 評 級 或 競 爭 地 位 的 影 響 。 再 者 , 本 公 司 作 為 一 家 在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的 公 司 , 根 據 其 章 程 細 則 , 倘 有 合 理 理 據 相 信 (i) 本 公 司 目 前 或 在 派 發 股 息 後 將 無 法 償 還 其 到 期 債 務 ; 或 (ii) 其 資 產 的 可 變 現 價 值 將 因 此 而 低 於 其 負 債 與 其 已 發 行 股 本 及 股 本 溢 價 賬 的 總 和 , 則 本 公 司 可 能 未 必 宣 派 或 派 發 股 息 , 或 使 用 繳 入 盈 餘 作 出 分 派 。

本 公 司 股 份 雙 重 上 市

本 公 司 股 份 在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倫 敦 證 券 交 易 所 雙 重 上 市 可 能 會 因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倫 敦 證 券 交 易 所 之 間 的 流 動 性 、 交 收 和 結 算 系 統 、 交 易 貨 幣 、 價 格 和 交 易 成 本 差 異 而 導 致 其 股 份 出 現 低 效 市 場 。 該 等 因 素 及 其 他 因 素 可 能 會 阻 礙 股 份 在 兩 家 交 易 所 之 間 進 行 轉 讓 。

本 公 司 股 份 以 港 幣 在 香 港 聯 交 所 報 價 及 買 賣 。 該 等 股 份 以 英 鎊 在 倫 敦 證 券 交 易 所 報 價 及 買 賣 。 該 等 交 易 所 的 股 份 市 場 價 格 亦 可 能 因 匯 率 波 動 而 出 現 差 異 。

因 此 ,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買 賣 和 流 動 性 將 在 該 兩 個 交 易 所 之 間 攤 分 。 香 港 和 英 國 資 本 市 場 的 特 徵 不 同 。 香 港 聯 交 所 和 倫 敦 證 券 交 易 所 的 交 易 時 段 、 交 易 特 徵 ( 包 括 交 投 量 和 流 動 性 ) 、 買 賣 和 上 市 規 則 、 市 場 規 例 及 投 資 者 基 礎 均 有 所 不 同 。 基 於 該 等 差 異 , 即 使 已 計 及 貨 幣 差 異 , 股 份 於 香 港 聯 交 所 和 倫 敦 證 券 交 易 所 的 價 格 可 能 會 波 動 , 並 可 能 隨 時 出 現 差 異 , 可 能 會 對 該 等 交 易 所 的 股 份 買 賣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, 增 加 其 價 格 波 動 , 並 對 股 份 於 該 等 交 易 所 的 價 格 及 流 動 性 造 成 不 利 影 響 。

過 往 表 現 及 前 瞻 性 陳 述

本 網 站 內 所 載 本 集 團 過 往 表 現 及 營 運 業 績 僅 屬 歷 史 數 據 , 過 往 表 現 並 不 保 證 本 集 團 日 後 之 業 績 。 本 網 站 或 載 有 前 瞻 性 陳 述 及 意 見 而 當 中 涉 及 風 險 及 不 明 朗 因 素 。 實 際 業 績 可 能 與 前 瞻 性 陳 述 及 意 見 中 論 及 之 預 期 表 現 有 重 大 差 異 。 本 集 團 、 其 董 事 、 本 集 團 之 僱 員 及 代 理 均 不 承 擔 (a) 更 正 或 更 新 本 網 站 所 載 前 瞻 性 陳 述 或 意 見 之 任 何 責 任 ; 及 (b) 倘 因 任 何 前 瞻 性 陳 述 或 意 見 不 能 實 現 或 變 成 不 正 確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責 任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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